夏季防溺水的责任书

时间:2024-08-16 10:33:26
夏季防溺水的责任书(精选12篇)

夏季防溺水的责任书(精选12篇)

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,责任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,签订责任书可以有效提升我们的自觉性和主动性。想学习拟定责任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?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夏季防溺水的责任书(精选12篇),欢迎大家分享。

  夏季防溺水的责任书1

孩子是祖国的未来,民族的希望。现在又到了溺水安全事故频发的季节,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,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,平平安安回家,学生、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相关安全教育工作,真正担负起监护责任。现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,制定学校和家长防溺水安全责任书:

学校方面:

1、宣传防溺水的重要意义,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,教育学生不到有水源附近玩耍嬉戏,不得私自或结伴下河游泳,增强学生防溺水的意识和能力。

2、普及游泳注意事项,让学生掌握有关防溺水、自救等知识,在紧急情况下,会进行简单的处理。

家长和孩子方面:

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,家长要负责监督孩子的防溺水安全,教育孩子做到以下几点:

1、严禁孩子私自在河、湖、江、水库、水沟、池塘等附近玩耍嬉戏,以防滑入水中。

2、严禁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,如确需游泳的,要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,到有安全防护措施和救护人员的游泳场所游泳,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。

3、在没有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,严禁私自或结伴去划船。

4、乘坐船只时必须要坐好,不要在船上乱跑,或在船舷边嬉水。

5、教育孩子如果发现有人溺水,不要盲目下水施救。

6、提醒孩子汛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,严防意外事故发生。

7、家长履行学生上学和放学途中以及放假期间的安全监护责任、做好孩子溺水防范工作。

8、学校设立学生私自游泳举报电话,鼓励家长和学生相互监督及时报告学校处置,电话:

上述各条希望学生和家长认真遵照执行,如因家长安全工作不得力,学生经教育后仍不自觉遵守责任书的相关规定,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嬉水、游泳或划船造成学生溺水安全事故的,责任自负,学校不承担责任。

  责任人:

日期:

  夏季防溺水的责任书2

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会第12号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及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。加强对学生安全保护工作,增强教师安全防范意识,特对我校全体教师明确以下责任: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,教师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
(一)教师组织学生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,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,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。

(二)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,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,教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,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。

(三)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病,或者受到伤害,教师发现,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,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。

(四)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,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,操作规程,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。

(五)教师在岗期间,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,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,告诫或者制止的。

(六)班主任教师发现学生擅自离校,但未及时告知学生监护人的。

(七)教师无视学校规定,擅自在校外补课造成学生伤害的。

(八)任课教师在上课期间及课后十分钟,擅自离岗的。

(九)班主任应加强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中毒的教育,未尽到教育职责的。

(十)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擅自离岗,未尽管理职责的。

(十一)教师有辱学生人格,伤害学生自尊心造成严重后果的。

(十二)其它方式,因教师自身行为,造成学生伤害的。

责任人:

日期:

  夏季防溺水的责任书3

随着天气的变热,各地学生溺水等安全事故频发,我市已发生多起学生溺水死亡事故,教训惨痛。XX市教体局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了“珍爱生命,远离危险水域”系列主题教育活动。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全家的幸福,在夏季来临之际,我决心做好以下几点:

一、为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,坚决不私自到河、溏、池、沼、沟渠、水库、海边等地玩耍和游泳。

二、不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、嬉水、玩耍;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、嬉水、玩耍。

三、若去游泳,必须有家长陪同,应该到合格的、安全设施齐全的游泳场馆活动。

四、在没有家长陪同的情况下,不到河流、池塘、矿坑等危险水域边洗手或洗衣服。

五、不到任何水域钓鱼、捕鱼;看到水中的漂浮物不去打捞。

六、暴风雨天不外出;半路遇暴风雨立即就近避雨,不冒险行走。

七、看到未成年人到危险水域洗澡或从事其他活动及时劝阻或报告老师、家长。

八、一旦发现有人溺水,应及时呼救或拨打110、119报警,让成年人来抢救。不盲目下水施救。

学生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,家长按以上规定教育学生认真遵守本责任书。如违约,后果自负。

本责任书一式二份,学生、家长签字后,学生家长留存一份,学校一份存档。

责任人:

日期:

  夏季防溺水的责任书4

溺水死亡事故是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“头号杀手”。为预防溺水事故发生,确保自身安全,我保证做到:

1、认真学习预防溺水安全知识,服从学校管理,珍爱生命,远离危险水域。

2、上下学路上、节假日不私自下水游泳;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;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;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不擅自下水手拉手施救落水同伴。

3、上下学路上、节假日不私自或擅自与同学结伴到江河、水库、水畜饮用水池、山坪塘、堰渠、建筑施工形成的水凼等危险水域玩耍、戏水,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,不私自到江河、池塘边钓鱼、捉鱼,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。

4、其他同学邀约自己私自到河塘游泳或玩耍时坚决不去,发现其他 ……此处隐藏1644个字……时间进行安全教育警示,提醒学生不私自下河。

3、每节课前、午睡时,清点学生数,把缺勤学生名单立即反馈给班主任,有学生请假,上课教师必须看到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,无假条上报给班主任,做到掌握每一位不在教室学生的去向。

4、配合班主任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,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教育家访工作。有家访宣传、联系记录、家长反馈承诺等。

5、做好联系宿舍内寄宿学生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,深入每位寄宿生,及时了解寄宿学生的思想状况。

6、教育学生遇到溺水现象,要理智,完全保障情况下不擅自施救,应大声吆喝请成年人施救。

7、遵守学校的考核制度,在指定时间内把防溺水考核资料送到指定地点,对考核积分落后,资料作假或玩忽职守者,视情节予以责任追究。

责任人:

日期:

  夏季防溺水的责任书10

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,溺水是造成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。随着夏季的来临,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,历年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(幼儿园)溺水身亡的事故,教训十分惨痛。本着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精神,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,学校以班为单位与各位学生家长(监护人)签定防溺水安全责任书,学校和家长必须提高安全意识,增强安全责任意识,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,同时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。

一、共同教育学生:

1、在上学、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,按时到校、回家。

2、要教育学生做到“六不”:不私自下水游泳;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;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;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。

3、一旦发现有人溺水,应及时呼救,让成年人来抢救,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。

二、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,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;

(一)在学生自行上学、放学、返校、离校途中发生的;

(二)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;

(三)在放学后、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,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;

(四)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。

三、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。学生在上学和放学途中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。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,严禁孩子私自下河、塘、库、渠、堰等水域洗澡游泳、嬉水、玩耍。让孩子健康成长。

责任人:

日期:

  夏季防溺水的责任书11

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,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。随着夏季的来临,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了高发期,本着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精神,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,特签订以下防溺水安全目标责任书:

1、上学、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,按时回家,不私自下水游泳。

2、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。

3、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。

4、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。

5、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。

6、不到水边玩耍嬉戏。

7、不盲目下水施救。

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,做好预防溺水事故的家庭教育,根据孩子的身心特点,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,时时提醒孩子,做到 “四不”: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;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;不在无家长的陪同下游泳;不到无安全保障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。通过经常性教育,让孩子养成一种珍爱生命、远离危险水域的自觉性。

为了学生的安全,学校和家长必须增强安全责任意识,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,同时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,确保学生无溺水事故发生。

责任人:

日期:

  夏季防溺水的责任书12

随着夏季到来,我国进入了高温、强降水、雷击、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高发期;也是孩子意外事故,尤其是溺水、交通事故的高发期。到目前为止,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(幼儿园)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,教训十分惨痛。为了保证您孩子的安全,本着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精神,积极做好防患工作,我园与各位幼儿家长(监护人)签定防溺水安全责任书,各位家长要明确自己是幼儿安全第一监护人,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,加强孩子的防溺水教育,认真履行监护和教育管理责任。

一、家长加强对幼儿的防溺水知识教育,落实以下监管责任。

1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管,做到按时护送幼儿入园、按时接幼儿回家。

2、严禁孩子在上学、放学途中到河边玩耍或同意幼儿擅自下水游泳、嬉水、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、下堰、下水库等水域游泳、嬉水、玩耍;不得同意幼儿独自到和边游泳、嬉水、玩耍。

3、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下,准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后,方可到安全水域游泳,如果发现有人溺水,应及时呼救,让成年人来抢救,未成年幼儿禁止盲目下水施救。

4、在雨季如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可以不到校或推迟到校,可在家长帮助下电话向老师请假。

5、教育孩子在雨天,不要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;不得在雷雨时避雨树下、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。预防雷击事故发生。

二、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,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,不承担事故责任;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:

1、在幼儿无家长接送独自入园或离园(家长接出幼儿园后让孩子独自回家)途中发生的;

2、在放学后、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,幼儿自行到校发生的;

3、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。

三、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。

幼儿在上学放学途中、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。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,严禁孩子私自到河边玩耍或下河下堰等危险水域洗澡、游泳、嬉水、玩耍。

四、幼儿在我园就读期间本责任书均有效。

责任人:

日期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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